本報上海12月13日電 記者劉建 孟偉陽 上海市法官、檢察官遴選(懲戒)委員會於今日成立,並召開了第一次會議。會議審議通過了《上海市法官、檢察官遴選(懲戒)委員會章程》,推選產生了上海市法官、檢察官遴選(懲戒)委員會主任、副主任,批准通過法官遴選(懲戒)工作辦公室、檢察官遴選(懲戒)工作辦公室主任人選。
  據瞭解,遴選(懲戒)委員會是新生事物,國內此前沒有先例。組建遴選(懲戒)委員會,是上海司法改革試點的重要內容和一項基礎性工作。
  此次上海出台的《上海市法官、檢察官遴選(懲戒)委員會章程》,明確規定了遴選(懲戒)委員會的制度定位、組織機構、工作職責、工作制度、工作紀律。《章程》明確規定,遴選(懲戒)委員會堅持黨對司法工作的領導,堅持法官、檢察官專業化、職業化發展方向,按照“統一提名、黨委審批、分級任免”的制度安排,統一提出法官檢察官遴選、懲戒意見,由上海市高級法院、上海市檢察院黨組按規定程序審批辦理。
  上海市司法改革試點推進小組辦公室主任王教生表示,這次上海公佈的法官、檢察官遴選(懲戒)委員會,既有專門委員,又有專家委員組成,共15人。
  王教生表示,法官、檢察官遴選(懲戒)委員會的職能一為遴選法官、檢察官;二為對高級別的法官、檢察官擇優選升;三是對法官、檢察官嚴重違紀行為提出懲戒意見,並可以在一定範圍內對違紀法官、檢察官予以公開譴責。
  (原標題:成立法官檢察官遴選(懲戒)委員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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