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沙雅縣人microSD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精神病人毆打他人的故意傷害案件。患待分類精神病性障礙的陳建(化名)為限定(部分)刑事責任能力的人,一次偶然將他人打傷,法院以故意傷害罪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九個月,並賠償受害人經濟損失8270.16元。
  38歲的陳建系一名無業游民,2013年9月8日下午,陳建買完啤酒路過張老漢(化名)糧油店前,與張老漢發生爭執,用手中持有的啤酒(瓶)將張老漢的頭部、臉部打傷,後被聞訊趕來的公安民警及時制止,並將張老漢送往醫院救治。此事故造成張老漢顱底骨折、mSATA左側頜面部及顴弓骨折、全身多處皮膚挫裂傷。經鑒定,張老漢傷情屬於輕傷範圍。
  案發後,對公安機關的訊問,陳建精神恍惚、胡言亂語,經對陳建的精神狀態及刑事責任能力進行鑒定,陳建系待分類的精神病固態硬碟性障礙,刑事責任能力為限定(部分)刑事責任能力。
  法院審理認為,陳建故意傷害他人身體,致人輕傷,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,鑒於其屬於限定刑事責任能化療副作用力人,依法可從輕處罰。由於陳建的行為,給張老漢經濟上造成損失,依法應當承擔賠償責任。為了維護社會管理秩序,保護公民人身權利不受侵犯,依據有關法律規定,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。
  沙雅縣人民法院 秦麗華 劉銀華  (原標題:沙雅縣:精神病人毆打六旬老翁被判擔責 獲刑預防癌症9個月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py59pyhzc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